關于修改“乳制品安全標準”的意見與建議 |
關于修改“乳制品安全標準”的意見與建議
資料來源于西部乳業(yè)報2009年第47期
一、關于生鮮乳安全標準
1.生鮮乳的定義中“無任何成分改變”不準確,因為隨著貯存時間的變化,乳成分是有改變的,例如溶解在其中的氣體。應區(qū)分客觀的變化和人為的影響兩類。一致同意改為“沒有任何添加和提取”,與國際標準一致(附件1)。
2.生鮮乳定義中應明確健康奶畜的種類,我們這個標準指的就是牛和羊乳,其它動物的鮮乳暫不列入該標準,但應保留以后另立標準的余地。
參照國際慣例,國家標準應明確可以向社會提供生鮮乳的“奶畜”名單;在單獨使用“乳milk”一詞時,僅意指“奶牛的乳”;如果意指其它的乳,必須冠以該奶畜的通用名稱(修飾詞)限制,如“山羊乳”、“綿羊乳”、“水牛乳”等。
3.貯存溫度:國際上一般的提法是10℃以下但不能凍結。4℃是國際上認為乳的最適保存溫度,因為那時水的比重最大,抑制微生物的能力也大。
建議改為2℃—6℃,因為0℃已接近冰點,稍有不準確低于0℃以下對乳成分就會有改變,不適宜具體的操作。
4.增加冰點指標,該指標是測定摻水的最快捷的指標,而摻水又是發(fā)生摻假的一個大概信號,對于保證安全有實際意義。
5.應關注生鮮乳中的李斯特菌,這是近年來的新動向。
6.菌落總數(shù)不加分級放寬到200萬/毫升,對安全不妥。
建議在配套出產品標準里增加該新產品對生鮮乳原料的適用指標。例如巴氏殺菌乳必須不大于30萬/毫升,UHT滅菌乳不大于50萬/毫升等。
二、關于巴氏殺菌乳安全標準
1.“巴氏殺菌純乳”的命名不準確,應為“巴氏殺菌鮮乳”,理由是根據(jù)國辦24號文、國務院31號文的精神,以及2007國質檢食監(jiān)聯(lián)[520]號《關于加強液態(tài)奶標識標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標示“鮮牛奶/乳”;以示區(qū)別滅菌乳;國際上三十多個國家的巴氏乳均在包裝上標注“鮮”字(附件2)。
2.“巴氏殺菌鮮乳”的定義中應有“不得添加其它任何物質”字樣,因為我們對法律的普遍理解是:如果沒有直接違背禁令條款都是合法或允許的。
3.應該參考國外標準(如美國的《聯(lián)邦管理法典(CFR)》第21號,以及PMO等)單獨編制熱殺菌工藝過程標準,它是新產品標準正常實現(xiàn)的基本保證,而且也是對企業(yè)日,F(xiàn)場監(jiān)管的唯一依據(jù)。
在目前工藝過程標準缺失的前提下,建議將巴氏殺菌工藝的核心參數(shù),應體現(xiàn)在定義中:考慮目前生產現(xiàn)狀,可以暫定如下三組殺菌溫度與保溫時間的組合:
63—65℃ 30分鐘
72—75℃ 15—20秒
80一85℃ 10一15秒
4.菌落總數(shù)的指標太寬,應該控制在三萬/毫升以下,標準倒退會帶來很多安全隱患。
5.建議增加熱殺菌強度的檢驗指標來判斷是否是合格的產品,如《熱處理乳中乳果糖含量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》確定“乳果糖”含量等(見楊金寶的送審材料,附件3)。
三、關于滅菌乳安全標準
1.增加“超高溫瞬時滅菌”的定義(建議參照IDF的國際標準)
2.原稿“3.2滅菌純乳”條,建議修改為:僅以一種生鮮乳(例如牛乳)為原料,無任何添加,經(jīng)超高溫滅菌并經(jīng)無菌灌裝制成的液體乳制品。
“純”字的使用以(1)單一種類的乳,(2)無任何外來添加物,兩者為必要前提。
3.建議增加熱殺菌強度的檢驗指標來判斷是否是合格的產品,如《熱處理乳中乳果糖含量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》以確定“乳果糖”含量等。
四、關于酸乳安全標準
1.如果標準名稱用“yoghurt”,即嚴格意義上的“酸乳”,則只能是保加利亞桿菌和乳酸鏈球菌聯(lián)合發(fā)酵的含有活菌的產品。凡含其他法定菌種的產品,可歸入“發(fā)酵乳(fermented和/或cultured milk)”大類,命名為“xxx發(fā)酵乳”。
2.經(jīng)過熱處理的“酸乳(yoghurt)”不可簡單混稱為“酸乳”,建議命名時增加限定詞,如“后殺菌酸乳”、“滅菌性酸乳”等。
3.鑒于目前含乳飲料混稱“乳”的現(xiàn)象嚴重,建議對“含乳飲料”的命名也作出明確的規(guī)定。
4.有企業(yè)認為酸度項目的意義不大,但各方認為無傷大雅,仍予保留。
五、幾點建議
1.立即組織人員另行編制起草《乳及乳制品的命名原則(暫名)》標準。(附件4)
2.組織人員另行編制《乳品熱處理操作工藝標準(暫名)》。(附件5)
3.應該在《巴氏殺菌乳》、《滅菌乳》等產品的安全標準中增加特性指標:如堿性磷酸酶(alkaline phosphatase)、乳過氧化氫酶(1actoperoxidase)可以設定為巴氏殺菌乳的上下兩限;以及以乳果糖、氨基酸、β-乳球蛋白等含量,設為巴氏殺菌與各種UHT、保持法等滅菌乳的相互鑒別。
4.產品標準應明確型式檢驗項目和常規(guī)檢驗項目。如果所有項目均為出廠檢驗的常規(guī)項目,不僅企業(yè)負擔太重,而且事實上沒有可操作性。
六、有關附件
附件1:《奶業(yè)專業(yè)術語詞典》(Dictionary of dairy terminology:in English,F(xiàn)rench, German, and Spanish)
附件2:《國外巴氏殺菌奶標“鮮”實例》
http://www.39kf/focux/spaq/01/2006—12—27—312075.Shtml
附件3:《熱處理乳中乳果糖含量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
Determination of lactulose cntent heat—treated milk—Methcd using high—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(IS010868:2007(E)I IDF147:2007(E),MOD)》(報批稿)
附件4:《“乳”和“原料乳”的有關定義以及各種乳制品的命名原則簡介》
附件5:《優(yōu)質熱殺菌奶條例(Grade“A”PMO)2003版》
建議修改人:駱承澤 曾壽瀛 魏榮祿 顏佳升
2009年6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