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滅菌乳的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和標簽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生鮮牛(羊)乳為原料,不添加或添加輔料,經過滅菌制成的液體產品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(wèi)生標準
GB 4789.26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(yè)無菌的檢驗
GB/T 5009.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
GB/T 5009.12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
GB/T 5009.17 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
GB/T 5009.19 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
GB/T 5009.24 食品中黃曲霉毒素M1和B1的測定方法
GB/T 5009.46 乳與乳制品衛(wèi)生標準的分析方法
GB/T 5409 牛乳的檢驗方法
GB/T 5413.1 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 蛋白質的測定
GB/T 5413.30 乳與乳粉 雜質度的測定
GB/T 5413.32 乳粉 硝酸鹽、亞硝酸鹽的測定
GB 7718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
GB 14880 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使用衛(wèi)生標準
GB/T 14962 食品中鉻的測定方法
GB/T 17331 食品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多種殘留的測定
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(guī)則
NY 5045 無公害食品 生鮮牛乳
3 產品分類
3.1 無公害滅菌純牛(羊)乳
以生鮮牛(羊)乳為原料,不添加任何輔料,經超高溫瞬時或高壓滅菌,無菌灌裝或高壓滅菌制成的產品。
3.2 無公害滅菌調味乳
以生鮮牛(羊)乳為主料,添加規(guī)定的輔料,經超高溫瞬時或高壓滅菌,無菌灌裝或高壓滅菌制成的產品。
4 要求
4.1 原料要求
4.1.1 原料:應符合NY 5045 標準及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4.1.2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
應選用GB 2760和GB 14880中允許使用的品種,并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的規(guī)定;不得添加防腐劑。
4.2 感官要求
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表1
項 目 滅菌純牛(羊)乳 滅菌調味乳
色 澤 呈均勻一致的乳白色, 呈均勻一致的乳白色或
或微黃色 具有調味乳應有的色澤
滋味和氣味 具有牛乳或羊乳固有 具有調味乳應有的滋味
滋味和氣味,無異味 和氣味
組織狀態(tài) 均勻的液體,無凝塊,無粘稠現(xiàn)象,允許有少量沉淀
4.3 理化要求
4.3.1 凈含量
單件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負偏差不得超過表2的規(guī)定;同批產品的平均凈含量不得低于標準標明的凈含量。
表2
凈含量/mL 負偏差允許值
相對偏差/(%) 絕對偏差/(mL)
100~200 4.5 –
200~300 – 9
300~500 3 –
500~1 000 – 15
1 000~10 000 1.5 –
4.3.2 脂肪、蛋白質、非脂乳固體、酸度和雜質度
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
表3
項目 滅菌純牛(羊)乳 滅菌調味乳
全脂 部分脫脂 脫脂 全脂 部分脫脂 脫脂
脂肪/(%) ≥3.1 1.0~2.0 ≤0.5 ≥2.5 0.8~1.6 ≤0.4
蛋白質/(%) ≥2.9 ≥2.3
非脂乳固體/(%) ≥8.1 ≥6.5
酸度/(°T) ≤18.0 –
雜質度/(mg/kg) ≤2 –
4.4 衛(wèi)生要求
應符合表4的規(guī)定。
表4
項 目 滅菌純牛(羊)乳 滅菌調味乳
汞(以Hg計)/(mg/kg) ≤0.01
砷(以As計)/(mg/kg) ≤0.2
鉛(以Pb行)/(mg/kg) ≤0.05
鉻(以Cr6+計)/(mg/kg) ≤0.3
硝酸鹽(以NaNO3計)/(mg/kg) ≤8.0
亞硝酸鹽(以NaNO2計)/(mg/kg) ≤0.2
黃曲霉毒素M1(mg/kh) ≤0.2
六六六/(mg/kg) ≤0.01
滴滴涕/(mg/kg) ≤0.02
甲胺磷/(mg/kg) ≤0.01
倍硫磷/(mg/kg) ≤0.05
久效磷/(mg/kg) ≤0.002
甲拌磷/(mg/kg) ≤0.05
殺撲磷/(mg/kg) ≤0.001
抗生素 陰性
注:農藥、獸藥禁用限用,按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4.5 微生物要求
應符合商業(yè)無菌的要求。
4.6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的添加量
應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規(guī)定。
5 試驗方法
5.1 感官檢驗
5.1.1 色澤和組織狀態(tài):取適量試樣于50 mL燒杯中,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組織狀態(tài)。
5.1.2 滋味和氣味:打開樣品包裝先聞氣味,然后用溫開水漱口,再品嘗樣品的滋味。
5.2 理化檢驗
5.2.1 凈含量:按JJF 1017測定。
5.2.2 蛋白質:按GB/T 5413.1檢驗,取樣量為10 g。
5.2.3 脂肪:按GB/T 5409檢驗。
5.2.4 非脂乳固體:按GB/T 5409檢驗。
5.2.5 酸度:按GB/T 5409檢驗。
5.2.6 雜質度:按GB/T 5413.30檢驗。
5.3 衛(wèi)生檢驗
5.3.1 汞:按GB/T 5009.17檢驗。
5.3.2 砷:按GB/T 5009.11檢驗。
5.3.3 鉛:按GB/T 5009.12檢驗。
5.3.4 鉻:按GB/T 14962檢驗。
5.3.5 硝酸鹽、亞硝酸鹽:按GB/T 5413.32檢驗。
5.3.6 黃曲霉毒素M1:按GB/T 5009.24檢驗。
5.3.7 六六六、滴滴涕:按GB/T 5009.19檢驗。
5.3.8 倍硫磷、久效磷、殺撲磷、甲拌磷、甲胺磷:按GB/T 17331檢驗。
5.3.9 抗生素:按GB/T 5409檢驗。
5.4 微生物檢驗
微生物檢驗按GB 4789.26進行。
6 檢驗規(guī)則
6.1 組批規(guī)則
以同一班次,同一生產線的同品種、同規(guī)格且包裝完好的產品為一組批。
6.2 型式檢驗
型式檢驗是對本標準規(guī)定的全部要求進行檢驗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對產品質量進行型式檢驗。
a)新產品試制鑒定時;
b)正式生產后,如原料、工藝有較大變化,可能影響生產質量時;
c)產品長期停產后,恢復生產時;
d)交收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;
e)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提出進行例行檢驗的要求時;
6.3 交收檢驗
產品應經生產企業(yè)按本標準檢驗合格,簽發(fā)合格證后方可出廠。
6.4 判定規(guī)則
6.4.1 一項指標試驗不合格,則該批產品判為不合格。
6.4.2 對檢驗結果有爭議時,應對留存樣進行復檢,或在同批產品中重新加倍抽樣,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,以復檢結果為準。
6.4.3 感官、凈含量及微生物要求不得復檢。
7 標簽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7.1 標簽
7.1.1 產品標簽按GB 7718的規(guī)定標示,還應標明產品的種類(按本標準第3章)和蛋白質、脂肪、非脂乳固體的含量。
7.1.2 外包裝箱標志應符合GB 191的規(guī)定。
7.1.3 推薦標注內容
在產品標簽上標明殺菌方式(按本標準第5章)。產品名稱也可以標為“×××奶”。
7.2 包裝
所有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衛(wèi)生要求。
7.3 運輸
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、雨淋。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。
7.4 貯存
產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通風良好的場所。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異味,或對產品產生不良影響的物品同處貯存。